省水利廳修訂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及其考核標準
為加強我省水利工程管理,科學評價工程管理水平,保障水利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發揮,近日,省水利廳修訂印發《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》及其考核標準,在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及其考核標準的基礎上,結合我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實際進一步實化細化。
考核辦法共18條,對水利工程考核范圍、考核對象、考核原則、考核標準、考核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,考核實行千分制,分為組織管理、安全管理、運行管理和經濟管理四個部分,并增加了水生態文明建設、河湖長制等方面內容。新修訂印發的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及其考核標準,將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重要作用,對于強化水利工程日常管護,進一步推動水利工程管理精細化、標準化、規范化建設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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